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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平陆县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1名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领导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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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福

2023/5/10 4:17:35


为提升全县城乡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质量,充实基层治理骨干力量,积极拓宽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渠道,大力吸引各类人才到基层干事创业、建功立业,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面向社会,自愿报名,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平陆县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参加公开招聘的应聘大学生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9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须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及已纳入村(社区)后备力量培养1年以上的大学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9月5日以后出生);

4.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5.具有良好的品行,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和社区工作;

6.具有报考单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存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不能”情形之一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名;

8.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9.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不得报考;

11.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12.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及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平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人数、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安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时间: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16日

(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地点:平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平陆县茅津路11号)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报名人员报名时应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①需打印填写《平陆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报名表》,并签字确认;

②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3张;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下载并打印纸质版;

④学生档案原件或在各级毕业生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毕业院校存放档案的存档证明;

⑤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材料;

⑥村(社区)两委成员应提供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应注明任职起止时间)。

3、开考比例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领取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领取准考证及笔试的时间、地点在平陆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用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拟聘用大学生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若条件还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1、笔试

(1)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事业单位概述、职业道德、基层组织建设及村(社区)自治相关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资料分析等,分值为100分。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实行单人单桌,一堂考完。

(4)笔试成绩将在平陆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2、资格复审

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安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请于规定时间亲自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本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1)面试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2)面试内容为应聘者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协调组织、处理问题等能力。

(3)面试考官为7人,全部由外地市具有资质的人员承担。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5)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经县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2、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存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不能”情形之一的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已就业的毕业生,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岗位,按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县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领导组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拟聘用大学生名单》将在平陆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大学生,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办理人事入编等相关手续。

2、招聘单位在收到人事入编等相关手续30日内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含在乡镇、社区锻炼时间),服务期限内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

3、聘用大学生的工资薪酬、福利待遇等按照乡镇(社区)事业人员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应当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大学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

1、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笔试、面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防控要求的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平陆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自觉遵守相关要求。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单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保证考务安全,严格落实测温、扫验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查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版均可)、戴口罩疫情防控“四要素”,请考生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各环节招聘活动。

5、咨询电话:0359-8801081

监督电话:0359-3660158(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2年9月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j.taiyuan.gov.cn/doc/2022/09/06/13057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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